【明穿耽美】清和阅读体〔又名:孟总掉马记〕⑦
⒈会有原创孟十二郎在现代的生活番外情节
⒉会有些ooc,不喜勿喷,点击返回即可
⒊我五行缺你的阅读体也会有,可能同时更新,也可能以后再更
⒋尽量一天一更,但蠢作者懒癌晚期,不要抱太大希望啦╮(︶﹏︶)╭
⒌『』中为弹幕内容
OK!废话说完了,以下为正文,开更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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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注意注意,本章开始出现弹幕功能!〕
系统突然冒出来,又解释了一番弹幕的意思(其实是我懒啦~~~)引得一众古代人兴致勃勃,孟清和略有一种不祥预感。
想想在现代网上那群沙雕网友,孟清和突然打了一个哆嗦。
【残阳如血,草原上到处是倒伏的人和马的尸体。
战败的北元骑兵,侥幸还活着的已经仓皇北逃。这次出来打草谷,非但颗粒无收,反而损失惨重,接下来的一段日子,开平卫和附近的屯卫应当能安生许多。
尽管,时间或许很短。
入夜,死去的明军尸体已经被收敛,死去的战马不会浪费,马肉味道算不上好,却也算是一顿荤腥。
军中和城内的大夫都被召集,受伤的战马受到比伤兵更好的照料。
人比不上马,很滑稽,却是事实。
孟清和坐在火堆旁,马总旗死了,他亲自从战场上把马总旗的尸身带了回来。曾经在城头笑话他的几个边军,如今也只有两人还活着。
这就是战争的残酷,边塞的生活。
迷茫和无措没有困扰孟清和太长时间,习惯于思考的大脑,一旦从对死亡和血腥的恐惧中冷静下来,便会开始分析,然后做出决断。
火光跃动,一大块烤好的马肉突然递过来,孟清和转过头,咧咧嘴,眼前算得上半个熟人,是之前在城头上拿他个头打趣的弓兵。
“吃吧。”
弓兵将马肉一把塞进孟清和手中,顺便递给他一把匕首,常年在边塞生活,习惯也变得有些不同。很多边军不再习惯用筷子,反倒时常带着一把匕首。
这样的边军最为凶悍,即使是宁王手下的朵颜三卫,论单打独斗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。
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,他们已经不习惯和人正常比试切磋,一旦动手,就是搏命。
马肉半边烤得焦黑,撒了点盐,闻着味道不错,用匕首划开,却能看到一缕缕的血丝。
孟清和垂下眼,反手将匕首插在地上,狠狠的咬了一大口,像是初次尝到血腥味的狼崽子,恶狠狠的撕扯。
他要在这里生存,就必须适应这里的一切。
聪明,狡诈,会坑人,在绝对的实力和强悍面前,无法百分百保障他的生命。
有个词叫三省吾身,孟清和认为相当适合现在的自己。
吃肉的同时,一股铁锈味不停蹿进鼻端,不知是未烤熟的马肉,还是留在手上没有洗净的血腥。】
『……古代的战场啊……』
『真惨烈……』
『恐怕也只有我们从纪录片里看到的抗日战争的场面可以相比了吧……』
『……不说了不说了,说点儿开心的。emmmm我敢打赌,这一定是清和吃过的最难吃的马肉了!』
『说起这个来,我突然想起我在G省吃过干锅马肉,我外祖家是那儿的人,他们都说马肉好吃,可我没有过吃马肉的概念,而且嗅觉灵敏,那个味道我闻起来有些呛,所以一口都没吃。这么说吧,压缩饼干味道不怎么样,但比起马肉,嗯,压缩饼干真好吃,尤其是花生味儿的。』
『我觉得清和应该再也不会嫌弃现代的压缩饼干了。』
『+1』
『+2』
『+10086』
『话说,要是清和实在受不了马肉了,会不会搞个压缩饼干出来?或者军用罐头神马的?』
“对哦!我怎么没想到呢!”孟清和恍然大悟,随即又蔫儿了下去。
因为他突然想到大明朝没有真空包装啊!如果要弄这些的话,至少要用到的油就很多,罐头可以试试陶瓷包装,玻璃也可以试试烧制…………
想了一大堆,孟清和哭丧着脸对着沈瑄:“国公爷,怎么办,我好像又给自己制造出了一大堆事儿!”
沈瑄想了想,道:“是我帮不了你的吗?”
孟伯爷悲愤的点头,并对系统说:“统统,可以给我一个笔记本电脑吗?乘着有网络,我要查资料,机不可失,失不再来。”
〔可以,没问题,孟老大您请。〕系统012十分狗腿的给孟清和提供了一台性能超好的笔记本。
【弓兵看着孟清和,直到他把一整块马肉全部吃完,突然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成,你这样的才是能在这里活下去的。”
孟清和笑了,真心实意。那张略显稚气的面孔,不自觉的带上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。
弓兵突然想起了在城外遇到的草原狐狸,油光水滑的皮毛,草原狼饿肚子,它们仍能吃饱。
摇摇头,想多了吧?
“说起来你小子也算是好命的。第一次遇上鞑子,能活下来的基本都不会那么早死。”弓兵拔起被孟清和插在地上的匕首,站起身,“马总旗运气不好,下个总旗不知道是哪个孙子。”
孟清和听着弓兵的唠叨,没有中途插言,他知道眼前这个汉子只是需要一个倾听者。
一个锅里扒饭的弟兄,转眼间就没了,在边塞的岁月,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还要经历多少。
月上中天,弓兵起身,和同旗的几个步卒上城头巡逻,孟清和记住了他的姓名,姓高名福,很普通的名字,孟清和却记得很牢。
此时,他才想起,自己竟不知道马总旗的名字。
好笑吗?
他只想哭。
双手支在身后,长长的吸了一口气,再吐出,胸口还是发堵。
干脆闭上眼睛,张开嘴,用尽全部的力气,吼出一句:“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……汉子你威武雄壮……威武雄壮……雄壮……”
别怪他立体声回放,因为他只会这一句。
吼完了,孟清和舒畅了,难怪郁闷的人总喜欢找个没人的地方吼上两嗓子,的确舒爽。
三十几步之外,一个牵着马的修长身影一个踉跄,差点没左脚绊右脚扑倒在地。
几个举着火把路过的边兵互相看看,心中同时升起一个疑问,这是哪个兔崽子半夜不睡觉学狼嚎?!】
『噗哈哈哈哈!!!!』
『噗哈哈哈哈!!!!』
『噗哈哈哈哈!!!!』
『噗哈哈哈哈!!!!』
『woc!清和你把你未来老攻给吓到了啊哈哈哈哈!!!!』
『路过的边军瞎说什么狼嚎,人家明明是只狐狸来着……不行让我先笑会儿哈哈哈哈哈哈!!!!!』
“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~~~~~~”屏幕里屏幕外都因为孟清和“豪放”的歌声笑成一团,尤其是曾经“有幸”听过的朱高煦笑的最厉害,都快要不顾太子威仪在地上打滚儿了,而“海贼王”朱高燧已经打上了。曾经同样“有幸”听过的沈瑄杨铎都是低着头,看不见表情,不过肩膀都在可疑的抖动着。
被爆了黑历史的孟清和一脸无奈,摇摇头,继续查资料去了。
〔咳咳!那啥,其实吧……孟老大唱歌还是挺好听的,当然,这种……神曲型的例外。我们孟老大唱歌其实真的挺好,我这里有视频,给你们看,麻烦定国公看好孟老大。〕
其实根本不用沈瑄看好孟清和,孟清和正在忙着查资料,为大明以后的发展事业添砖加瓦中,顾不上找系统算账。
[只见画面一转,又是之前看见过的孟家一家老小其乐融融的画面。看背景,似乎在过年,因为家庭原因,人人都遵循古礼穿着一身汉服,孟清和穿着的是一身红色绢丝的汉服。
这次男性成员没有人接长发,因为在吃火锅,太热,就没有接。
孟家小辈们按着排行来,一个个给长辈们表演节目,这是孟家每年的保留节目了。
眼看着轮到了孟清和,孟清和指挥着孟清朗和孟清阳给他摆好琴:“镗五锦七,谢了。各位,要听什么?”
许如歌女士,孟家四婶,孟清和他亲妈,很活泼的开口:“儿子,往年你都是只弹不唱,今年你边弹边唱吧!就唱个古风歌!”
“这个好这个好!”很捧场的孟家四叔,孟清和他亲爹表示支持!
其余人从孟老爷子开始,按照辈分排行依次递减,全票通过许如歌女士的提议。
少数服从多数,孟清和只有同意的份儿,无从抗议:“好好好,我唱,我唱。不过,唱什么,你们得想好了,我可只唱一首。”
于是孟家众人又围在一起,叽叽喳喳的讨论让孟家老幺唱个什么。
最终,由提议者许如歌女士宣布:“就唱‘上邪’!
亲娘发话,孟清和不敢不从,遂,双手抚琴,一曲流出。
‘你嫁衣如火灼伤了天涯
从此残阳烙我心上如朱砂
都说你眼中开倾世桃花
却如何一夕桃花雨下
问谁能借我回眸一眼
去逆流回溯遥迢的流年
循着你为我轻咏的上邪
再去见你一面
在那远去的旧年
我笑你轻许了姻缘
是你用尽一生吟咏上邪
而我转身轻负你如花美眷
那一年的长安飞花漫天
我听见塞外春风泣血
轻嗅风中血似酒浓烈
耳边兵戈之声吞噬旷野
火光里飞回的雁也呜咽
哭声传去多远
那首你咏的上邪
从此我再听不真切
敌不过的那是似水流年
江山早为你我说定了永别
于是你把名字刻入史笺
换我把你刻在我坟前
飞花又散落在这个季节
而你嫁衣比飞花还要艳烈
你启唇似又要咏遍上邪
说的却是我愿与君绝]
一曲放完,全场静默。
这和刚才那句“套马的汉子”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的好吗?!⊙∀⊙?
沈瑄和别人的关注点不同,他的关注点在“嫁衣如火”和“穿了一袭绢丝红衣”之上,的确,他也认为孟清和穿红衣最好看。
【翌日,一骑快马天没亮就驰往驿站,骑士身上带着指挥使徐忠的奏报,奏报上写明斩敌首六百余,获战马一百八十余,擒百夫长以下五十余。
奏报末尾,徐忠特意提及沈瑄,言其在此战中表现得极其勇猛,率众骑出战,一马当先,斩敌首不下十数。
北平府的燕王也得到了消息,在与道衍和尚对弈时,连连夸赞,“吾兄之子,麒麟儿也。”
燕王口中的兄长,不是他的亲兄弟,而是洪武帝的义子沈良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沈瑄继承了父亲的军事才能,十七岁便在大军北征中立下战功,十八岁入燕山左卫,通俗点说,就是燕王亲军。一年之后,又身负燕王密令,前往开平卫任职。
沈瑄是根正苗红的燕王派,虽然父亲被夺爵,与洪武帝依然有义亲的名分。
开平卫指挥使徐忠和郑千户明知他是个烫手山芋,还是不得不接下来。
接下来之后,还必须好好看着,不能有所差池,毕竟沈瑄的父亲就留下他一根独苗,燕王也视他如亲侄,真出个好歹,赔不起啊!
哪想沈瑄刚到不久就遇上鞑子犯边,他还亲自率领骑兵出城作战。
徐忠咂舌,这就是头虎崽子!
郑千户脑袋都大了,好在沈瑄武力值惊人,豪发无伤全须全尾的回来了,否则,他就该考虑是找根绳子上吊还是找块砖头拍死自己,拍不死也要弄出个伤残。
如今事已成定局,只有大书特书沈瑄的功劳,也算是对燕王有个交代。
俗话怎么说来着,亡羊补牢,未为晚也。
甭管到底是不是应景,总之意思大概就是那个意思。他们都是粗人,能憋出这么一句文雅词就相当不错了。】
『唉!』
『唉!』
『唉!』
『战争,就是如此的残酷。』
『原来,国公爷也曾是个刺儿头兵』
『只有我想看国公爷小时候的样子吗?』
『ls+1』
『lss+2』
『+10086』
“呦!国公爷,你这搁在现代军队,妥妥儿就是个刺儿头兵,要被教做人的。”百忙之中抬起头来的孟清和打趣儿沈瑄。至于他是怎么知道的,孟伯爷表示,他也曾年轻气盛过。
不过,看到徐忠对沈瑄的“虎崽子”的形容,孟清和突然想起了自己在现代养过的一只美洲黑豹。那是他二伯有一次捣毁了一个跨过偷猎团队后得到的,见孟清和喜欢,就送给了他。为了这事儿,孟家二伯还被老爷子训了一顿,最后老爷子还是出面让孟清和养了那只美洲黑豹。
孟清和刚得到美洲黑豹的时候,还是一只小奶豹,他给小奶豹取名墨墨,因为他觉得小奶豹黑的像块墨。后来小奶豹长成了大黑豹,在针对孟家二伯的一次刺杀中牺牲了。从那之后,孟清和再也没有养过一只宠物。
现在他看着沈瑄,莫名想起了美洲黑豹墨墨小时候的样子,进而幻想起了沈瑄小时候的样子,不禁手痒心也痒的,乘着沈瑄不注意,暗搓搓地打开了电脑制图工具。
【回城之后,孟清和总算想起到城中经历司报道,算是正式在开平卫安家落户。
经历司职掌档勘合,兵丁考核和出纳文书等。有经历一人,姓刘,是卫所内唯一的“文官”。
刘经历年过而立,长相很书生,态度很随和,开口闭口都是之乎者也,在到处都是魁伟汉子雄壮杀才的开平卫所内,算得上一朵“奇葩”。
孟清和觉得刘经历为人不错,如果他在听到自己斩首两级,没有立刻露出“绝不可能”的表情,孟清和会很乐意同刘经历做朋友。
但是现在,这个可能性正无限趋近于零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孟清和走到即将完工的床边,伸出手指敲敲,刚想把授田的事说出来,就听外边有人来报,沈百户有请。
孟清和站起身,晃晃脑袋,沈百户?
想起来了,他手下的十个人,一半都是勾补的新兵,另一半是犯官和犯官家属,那个前兵部武库司郎中,如今就在他手下听令。而他这个小旗,又归在城西千户所沈百户麾下。
明军军制,小旗是最底层的军官,总旗是小旗的上级,总旗的上面才是百户。
孟清和猜不出沈百户召见他的理由,唯一的可能,大概就是他在升官之后,主动要求去守城外的瞭望墩台。
不过这又不是什么大事,值得百户大人特地宣召?
何况他这么有思想觉悟,遭到表扬的机会应该大点?
孟清和带着一头雾水出门了,丝毫不清楚,即将发生的一切,会对他今后的人生产生何种影响。
如果他知道……他还是得去,许多事是上天注定,压根没得商量。
孟清和能做的也只有逢山开路,遇水叠桥,哪怕这山是喜马拉雅山,水是密西西比河。】
『天定姻缘!』
『天定姻缘!』
『天定姻缘!』
『天定姻缘!』
『天定姻缘!』
『为什么是密西西比河?不是尼罗河?世界最高的山是我国喜马拉雅山脉上的珠穆朗玛峰,可世界最长的河流是非洲的尼罗河啊!南美洲亚马逊河排第二,我国长江和黄河排第三和第五,密西西比河才排在第四啊。』
『楼上惊现学霸!』
『楼上上惊险考据党!』
『噗哈哈哈哈!楼上和楼上上是一对儿吧!』
看到某位网友的弹幕,孟清和也想歪了,对哦,为什么我说了个密西西比河?
看到“上天注定”四个字,孟清和与沈瑄相视一笑。跨越六百年的时间与空间,他们之间的差距不是一星半点儿,然而他们还是在一起了,的确是上天注定。
而杨铎看到“上天注定”和“天定姻缘”,眼底有些落寞,果然是上天注定的,他们终究没有缘分。
【孟清和站在西城百户所前,深吸一口气,跨步入内。
待新鲜出炉的孟小旗绕过影壁,走远了,门前的兵卒才对视一眼,咂咂嘴,这位怎么看都不像是军汉,听说先前还杀了两个鞑子?
“瞅着倒像是个读书人。”
“他能杀得了鞑子?”
“升了小旗,百户大人召见,还能有假?”
“可惜了我那弟兄,砍杀了三个,却伤了腿,不然也能……”
“不过我听说这位还真是读书人,据说还是个童生。”
“啊?那个高福口里还能看过眼的酸丁,莫非就是他?”
“还能有谁?”
说话的兵卒同时沉默了,弓兵高福,出了名的狠人,他说的话肯定差不了。
“说不得这书生真有几分本事。”
孟清和不知自己已经成了百户所前兵卒的谈资,走在百户所内砖石铺成的路上,心中仍有些忐忑,不停回想着之前打探来的消息。
百户大人姓沈名瑄,出身燕山护卫,父亲是洪武帝的义子,曾在北征沙漠中立下战功。
之前战场上那个所向披靡,劈人如砍瓜切菜一般的杀神就是这位,也是继马总旗之后又一个救了自己命的人。
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,加上救命恩人。
孟清和暗自苦笑,到边塞不过短短几日就经历了这么多的事,他都不晓得该感叹命运之神厚爱自己,还是看自己极端不顺眼。
心思千回百转,面上不露分毫。
行进中途遇上一个身形壮魁的虬髯大汉,眉眼间竟有几分熟悉。】
『哈哈哈哈哈哈!!!惊不惊喜,意不意外?!』
『哈哈哈哈哈哈!!!惊不惊喜,意不意外?!』
『哈哈哈哈哈哈!!!惊不惊喜,意不意外?!』
『哈哈哈哈哈哈!!!惊不惊喜,意不意外?!』
『哈哈哈哈哈哈!!!惊不惊喜,意不意外?!』
『清和你要相信,命运之神绝对是青睐你的!』
『毕竟,你即将遇到陪伴你一生的那个人。』
“陪伴一生吗?是应该感谢诸神。”沈瑄眼含深意。
孟清和也有同感,虽然很矫情,但他还是想说,他很感谢命运带他来到了六百年前的大明朝,让他遇到了沈瑄。
【有了新任马总旗 的客串,孟清和总算不再如先前那么紧张。
站在正堂门前,习惯性的整了整身上的袢袄,掸了掸衣袖,通报之后,迈步走进室内。
从外面看,百户所并无出奇,同城内的其他建筑一样,黄土墙,木门窗,窗栏上的图样已经泛旧,门梢上雕刻的生肖图倒是有些惹眼。
孟清和不敢多看,见堂中高坐着一个身着蓝色常服的身影,心知这就是今天要见的正主,单膝点地,大声说道:“标下见过沈百户!”
或许是为了壮壮胆子,孟清和刻意提高了声音,不想话说完,椅子上那位却迟迟没有开口,只是单手点着椅子扶手,另一只手举着一本书,书的封面上,正写着《春秋》两个大字。
孟清和心里开始打鼓,唾骂万恶的旧社会,这位不开口不出声,他就得继续跪着。
还以为能遭到表扬,结果却是来这么一出,百户大人是心气不顺?还是自己刚好长得很不入他的眼?
虽说瘦了点,可皮相还是不错的。
心里嘀咕,孟清和却始终没有抬头,只因沈瑄在战场上给他的印象实在太深。
两辈子,他头一次这么害怕一个人。
孟重九只能让他行事谨慎,面对北元的骑兵也只不过是搏命而已,但在沈瑄面前,孟清和却感到极大的压力。
所谓霸气侧漏就是这种?
这位还不是真正的凤子龙孙,若是燕王朱棣,未来的永乐帝,不知道又会是何种情形?
和平时代过来的穿越者们,还是不要轻易幻想登高一呼小弟云集,否则,时代的土豪们会给他们上最为生动的一课,告诉他们花儿之所以这样红,是有其根本原因的。
战场上拼杀,朝堂上斗殴,大明的文臣武将,智商情商都非一般人能比,岂是随意就能糊弄过去的?
便是长相,也都在水准之上。建文二年的进士王艮就是因为相貌问题被暗箱操作了一把,从榜首的位置给撸了下去。
所以,但凡来到陌生的地界,一定要秉持着谦虚谨慎的精神,艰苦奋斗甘于寂寞才是上策。
孟清和便是如此打算的,可今天之后,他会发现,追寻寂寞也不是那么容易的。
东想西想,两条腿似乎也没那么难受了。
于是,堂中出现了这样一幕,沈百户专心致志的读书,孟小旗一心一意的神游。
区别只在于百户大人坐着,而孟小旗的姿势就不是那么舒服了。】
『虐妻一时爽,追妻火葬场!』
『虐妻一时爽,追妻火葬场!』
『虐妻一时爽,追妻火葬场!』
『虐妻一时爽,追妻火葬场!』
『虐妻一时爽,追妻火葬场!』
『一个专心读书,一个一心神游,这俩也是绝配了!』
『清和这么怕国公爷啊,别怕别怕,以后就是他怕你了。』
『清和莫方!我这里有《惩罚老公三十六计》,免费送给你!』
“想当年,我可是真的怕你怕的不得了呢。”孟清和偷偷搞定一张图片,就看到了自己当年被沈瑄吓到的那一幕。
“十二郎莫怕,是瑄的错。”沈瑄麻溜儿认错。
默默看他们撒狗粮的众人:嗝儿~~~真饱。
【终于,沈百户放下了书,端起桌上的茶盏,用茶盖轻轻拂过茶面,“起来。”
孟清和没有马上起身,腿麻了,就这么站起来不立扑也会立位体前屈。
沈瑄倒也没说什么,等孟清和起身站稳,才接着说道:“知道为何叫你?”
“标下不知。”
“真不知?”
“真不知。”
“斩首两级。”
沈瑄话落,孟清和一愣,下意识抬头,只一眼,便失神。
瞻彼淇奥,绿竹猗猗。有匪君子,如切如磋,如琢如磨。
眼前这人,当真是战场上那个杀神?
乌发,浓眉,墨眼。鬓若刀裁,肤若润玉。
仙姣,却不似女子。
手指修长,搭在蓝色的衣衫之上,很难相信,便是这双手,握着长刀斩杀一个又一个敌人。
刀被血染红,人亦然。杀神,还是如玉君子?
孟清和用力掐了一下手心,收敛起心神,这里是什么地方,眼前又是什么人?
不要命了吗?
沈瑄同样有些惊讶,只是惊讶掩于眼底,不为人所觉。
放下茶盏,这个孟清和身上似乎有些不一样的东西,并非只因他的单薄。】
『我去⊙∀⊙!居然是一见钟情啊💘』
『真没想到,他们居然是一见钟情啊!』
『似乎隔壁的顾指挥使和杨大学士,楼少帅和李三少也都是一见钟情啊!』
『是呢是呢,顾卿直接把杨瓒拐回了自己家,一借住就是一辈子。楼逍更干脆,一见面就说让李谨言下月初三等他来接,把人娶回家了。』
『貌似隔壁只有三公子和阿多是日久生情?』
『魏悦和赵嘉?他们是青梅竹马,哦不对,是竹马竹马,的确应该是日久生情。』
『不对吧,好像魏三公子算是一见钟情,赵家郎君是日久生情。』
『被每天当做一个大娃娃抱在怀里抱出来的感情吗?』
『哈哈哈哈哈哈!!!你为何如此秀!』
『楼上上666』
孟清和有些惊讶:沈瑄他,居然这么敏锐的吗?!好厉害!不愧是他的男人!
沈瑄勾唇笑了笑:“瑄竟不知,十二郎对瑄也是一见钟情。”
也?果然,是同时看上对方的。
【细想沈瑄的问题,孟清和疏忽明白了什么,莫非,这位百户大人以为自己冒领战功?
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孟清和再不敢有一星半点的绮思,其他都是次要,必须证明自己的清白!否则,他就太冤了!
“禀百户,标下确实斩首两级,绝无半点虚假,有同旗弓兵枪兵可以作证。具名具姓,可当即查验!”
在这件事上,孟清和绝没有说谎,加上被他用长矛捅个半死,又被沈瑄砍了一刀那个,能算两个半。
可惜明军战功只算总数,不加零头。孟十二郎颇为遗憾。
“哦?”
沈瑄挑眉,似笑非笑,却愈发显得修竹净直,霁月无双。
说到底,还是不信。
孟清和也不恼火,反而愈发镇定,心中已经有了主意。
真的把亏吃下去,他就不是孟清和了。
“百户切莫不信,”孟清和正色道,“标下虽自幼读书,不通武艺,亦是铮铮男儿,心怀报国之志,身负杀亲之仇!战场之上,搏命之时,仰赖左右兄弟之助,也能杀敌,亦能斩首!我大明可破北元,驱王帐于漠北之地,盖因兵卒强于北元骑兵?非也!赖我上下戮力同心,骑兵骁强,步卒悍勇。将者知兵,卒者用命!一人不敌,则二人,三人,战阵之中布刀枪剑戟,忽几刺而出,百十人便如一人。如标下此等手无缚鸡之力之人,便无所惧,于阵中亦能杀敌!”顿了顿,孟清和接着道,“标下愚见,百户莫怪。”
沈瑄没有出声,也没能反驳。
怎么反驳?难道说孟清和的话不对,是歪理邪说,一派胡言?那岂不是说明军战阵不是北元骑兵的对手,顺带把诸如徐达常遇春李文忠蓝玉等猛将一起藐视了?若承认孟清和一番话正确,就是自打嘴巴,承认自己犯了“教条主义”和“经验主义”错误,明明是杀敌报国之士,却硬要给人扣上一定“冒领军功”的帽子。
左思右想,沈瑄发现,他只能承认自己是错怪了孟清和,对方的战功很“实在”,没有任何可质疑之处。】
『火葬场来了!』
『注意注意,前方惊现火葬场!』
『果然,嘴炮技能是无敌的。』
『来自未来爱妻的嘴炮问候,请问彼时的沈百户现在的国公爷是什么感想?』
感想?沈国公摸了摸下巴,大概就是想起了满朝文官都被孟伯爷火力全开的嘴炮亲切问候,被恐惧支配的那天吧。
【沈瑄开始正视孟清和,以一种极为认真的态度。恍然想起自己曾在战场上救过他,当时,这个瘦弱的少年,正用一杆长矛刺向一名鞑子。
充血的眼睛,凶狠的表情,像足了草原上刚出狼窝的狼崽子。
因此,沈瑄记住了他,想起了他。
或许,他真的错怪了对方。
须臾,沈瑄突然站起身,向孟清和一拱手,“是沈某之错。”
孟清和愣了一下,有些糊涂,这么轻易就认错?
这不合常理!
没等孟十二郎缓过神来,沈瑄又继续说道;“听闻孟小旗曾是童生?”
“回百户,此言属实。”
沈瑄点头,随即摇头,轻叹,“可惜了。”
孟十二郎一头雾水,可惜?
“若能继续科举,立于朝堂,定为文官楷模,朝廷栋梁。”
孟清和:“……”
这是夸他呢?
想起之前壮烈的马总旗, 孟清和咬牙,敢情这么夸人,是沈百户这一系的优良传统?
而且他发现,眼前这位百户大人的性格,貌似和他印象中的不一样,很不一样。
有匪君子?
他想给自己一拳。】
『哈哈哈哈哈哈!!!夫夫互噎!』
『第一届沈孟夫夫互相噎人大赛结果一比一,平局。谢谢各位观看,没有第二届了。』
『也就老沈会撩,不怕追妻火葬场。』
『清和千万别打自己呀⊙∀⊙!老沈会心疼的!』
看了看自己曾经极具爆发力的身体,孟清和把电脑放到一边,在中人惊恐的眼神中,出其不意的单手壁咚了沈瑄,另一只手则轻轻捏着沈瑄的下巴,一脸倨傲的对沈瑄道:“国公爷,说,你当年是个什么意思?不说,那就从了我吧。”
那样子,十足十一个骄横的纨绔子弟,痞里痞气的,与他之前的形象大相径庭。
沈瑄十分淡定地伸手握住了孟清和捏着他下巴的手,又伸手搭上了孟清和的腰,使劲一压,就把人压在了自己怀里。
孟清和一惊,便开始挣扎,他现在的力气不小,即使沈瑄的手扣的很紧,也被他挣松了。
“瑄当时的心思,十二郎难道当真不知晓吗?”沈瑄低沉磁性的声音在孟清和耳边响起,孟清和当即被苏的腰一软,停止了挣扎,被沈瑄牢牢地禁锢在怀里。
果然,也就老沈会撩,不怕追妻火葬场。